肇东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初验招标

发布时间:2024-09-19

肇东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初验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绥化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肇东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绥农函发[2024]2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肇东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初验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肇东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初验


2.2项目地点:肇东市;


2.3项目规模:建设面积31.47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27.68万亩,改造提升3.79万亩,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其他工程的初步验收工作等;


2.4服务周期:项目竣工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5招标范围:验收包括:农田建设规章制度执行情况,项目建设任务及建设内容完成情况,项目工程建设质量情况,耕地质量提升方案落实情况,竣工项目财务决算和财务决算审计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工程和设施设备移交管护情况,设计、施工及监理等文档管理情况,信息报备和上图入库准备情况,项目验收面达到100%;验收工程量达到100%。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73.1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如中标,在工作进行中需补充专家时,需在黑龙江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中选取(提供承诺)。


3.3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并提供近连续3个月(2024年05月-2024年07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企业对其聘请的聘书。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09月19日17时00分至2024年09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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