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公司物流大数据及智慧供应链采购项目(标包二)-招标

发布时间:2024-09-19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公司物流大数据及智慧供应链采购项目(标包二)-招标



1.1项目概况


为完成白银分公司物流大数据及智慧供应链采购的要求,现需对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设备、施工及系统集成服务进行采购。


1.2招标内容


中国电信白银分公司物流大数据及智慧供应链采购项目,需采购环氧平、发光字体、标识、堆高式无人叉车、穿梭车等产品及网络综合布线、强电布线等施工服务。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3181388元人民币(不含税)。


本次招标的规模、产品名称、数量具体如下: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公司物流大数据及智慧供应链采购项目(标包一)


环氧平、发光字体、标识等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2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公司物流大数据及智慧供应链采购项目(标包二)


堆高式无人叉车、穿梭车等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3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公司物流大数据及智慧供应链采购项目(标包三)


网络综合布线、强电布线等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1.2.1项目规模:本项目预估金额为3181388元(不含税)。


1.2.2项目地点:白银市,招标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1.2.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中标人技术规范书及国家相关行业规范。


1.2.4★标包一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产品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1.2.5★标包二交付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交付。


1.2.6★标包三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建设并交付使用。


1.2.7★标包一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内提供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


1.2.8★标包二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


1.2.9★标包三质保期:本项目的质保期为1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中标人提供免费维护。


1.3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1.2条。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4.1★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任一单项投标报价(含税)高于相应的单项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标包一):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1.7【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0月10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0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0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2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标包二):


2.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3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4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0月10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0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0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标包三):


2.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3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2.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0月10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0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0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8)近两年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9月25日2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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