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人民法院2024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XC2024-09-1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
一、招标条件
本叶县人民法院2024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4万元,招标人为叶县人民法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叶县人民法院2024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叶县人民法院2024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叶县人民法院2024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 投标人须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上述信用信息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7.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10.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0日 08时00分到2024年09月26日 18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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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夏
手 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 箱:3725627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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