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脚木足河巴拉水电站试验检测中心运行及管理技术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2024-09-20

 四川省脚木足河巴拉水电站试验检测中心运行及管理技术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省脚木足河巴拉水电站主体建安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能源[2018]10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足木足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四川足木足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四川省脚木足河巴拉水电站试验检测中心运行及管理技术服务标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巴拉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境内脚木足河上,系大渡河干流水电规划“3库28级”自上而下的第2级水电站,上接下尔呷“龙头”水库电站、下衔达维电站。工程采用混合式开发,为日调节电站,开发任务为水力发电并兼顾生态用水需要。电站正常蓄水位2920m,总装机容量746MW(含生态机组26MW),由一个装机3×240MW的主电站和一个装机1×26MW的生态机组组成,多年平均年发电量25.44亿kW·h/29.914亿kW·h。坝址位于色江吊桥下游约2.2km,经右岸引水至巴拉峡谷内约2km处修建地下厂房发电,并采用长尾水洞退水至峡谷外。

巴拉水电站由首部枢纽、引水建筑物和厂区建筑物等组成。主要建筑物包括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溢洪洞、放空洞、进水口、引水隧洞、调压室、压力管道、地下主副厂房、主变洞、尾水调压室、交通兼通风洞、尾水洞、出线洞(井)、排风洞(井)、送风洞、GIS楼、出线场及生态机组。

巴拉水电站枢纽区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挡水建筑物、引水发电系统工程、泄洪建筑物工程等主体工程(不含金结、机电设备安装),永久公路和临时公路(含场内公路)、砂石骨料加工系统、混凝土拌和系统、营地和仓库等辅助工程。

巴拉水电站地处高山峡谷,远离人口稠密和交通发达地区。目前,成都进入电站现场主要线路为:从成都出发经成灌高速至都江堰,再沿G317国道经汶川、理县、马尔康至热脚,约360km;热脚经白湾乡、脚木足乡、龙尔甲乡、草登乡、康山乡、日部乡到达电站现场,约97km。从成都到电站现场全程约457km。其中,汶川至马尔康市区段的汶马高速总长172km,预计2021年上半年可全线通行。

巴拉水电站枢纽区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挡水建筑物工程、引水系统工程、泄洪建筑物工程、发电系统工程等主体工程(不含金结、机电设备安装),鱼类增殖站、永久公路和临时公路(含场内公路)、砂石骨料加工系统、混凝土拌和系统、营地和仓库等辅助工程。巴拉水电站主体工程分标包括首部枢纽工程施工标、引水隧洞工程施工标、厂区枢纽工程施工标以及机电工程安装标、鱼类增殖站建安工程标等。巴拉水电站主体工程已于2020年12月开工,计划2025年2月28日全部完工。总工期52个月。

2.2招标范围

2.2.1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脚木足河巴拉水电站试验检测中心运行及管理技术服务标,合同编号:BL2021/D-54。

2.2.2本招标项目范围

代表业主实施试验检测专业管理,对巴拉水电站参建单位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向参建方提供试验检测专业技术支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对巴拉水电站枢纽区工程建设所需的原材料(钢筋、水泥、粉煤灰、钢绞线、外加剂、砂石骨料、止水材料等)、半成品料、混凝土(含砂浆、喷混凝土)力学性能和物理化学性能(按设计要求的检测项目)进行抽样检测;参加坝体填筑料生产性试验工作,对填筑料指标及填筑过程质量等进行抽样检测和试验;对锚杆(锚筋桩)施工质量进行现场无损检测和拉拔力试验检测;对灌浆质量检查按规范要求(或设计要求的检测项目)进行复核性检测,固结灌浆质量检查应进行弹性波波速测试;对混凝土(含砂浆)配合比进行复核性试验;承担监理单位抽样样品的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此外还包括业主委托的一般性科学试验的研究工作。其中:①承担监理人按现行规范规定的平行检测工作频率按不低于承包人检测频率的10%独立取样后(监理抽样送样重要部位每种标号的混凝土最少取样1组;当监理抽样送样频度的数量小于1时,取值1),送试验检测中心试验室检测;砂石系统生产质量控制与检测、混凝土拌和物质量控制与检测、现场土工试验等采取旁站、见证试验等方式与承包人试验室共同取样检测。对承包人关键部位试验取样100%见证,正常情况下的见证取样比例不小于30%,当拌和系统发现异常情况时,增加见证密度。对于现场试验室不具备检测条件的检测项目,监理人实行全过程见证取样后,由承包人委托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对检测单位资质进行审查。②除上述工作外,另行开展独立抽样检测工作,抽检比例为监理试验检测的20%,且不少于1组。

(2)受发包人指示对需要校核的工程部位进行试验检测,并提交相应的试验检测成果报告。

(3)负责对参建单位提供的试验检测资料进行审查。

(4)代表业主配合质量监督站开展相关工作,以及配合业主完成各阶段验收工作。

(5)完成与试验检测中心运行及管理工作有关的各类总结报告。

(6)配合发包人开展智慧工程及信息化建设有关的工作。其中,发包人开发的工程项目管理系统(PRP)已具备运行使用条件,该系统与承包人的进度价款结算紧密相关。承包人进场后应参加发包人举办的系统使用培训,确保与承包人工作相关的信息资料按发包人的要求准确、及时录入PRP系统。

(7)发包人安排的其他试验检测工作。


2.3合同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暂定为:自2021年3月1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共48个月。

招标人保留根据巴拉水电站工程建设进度和工作需要调整(提前终止或延期)试验检测中心运行及管理服务期限的权利,或根据本合同中对试验检测中心运行及管理的年度服务考核情况提前解除本合同。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的四川省脚木足河巴拉水电站试验检测中心运行及管理技术服务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甲级和混凝土工程甲级资质。

(3)近10年内具有独立承担过土石坝坝高100m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工作业绩。

(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土石坝坝高100m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试验检测工作负责人,具有10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经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10年具有承担过土石坝坝高100m及以上水利水电试验或检测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经历。

(5)近3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

(6)近3年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3.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正在承建巴拉水电站的承包人;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投标人不得存在和已参与巴拉水电站主体工程施工标投标的中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情形。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子公司关系)或本次投标存在工程分包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10日购买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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