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烟草公司吉林市公司物流送货车辆(2024年)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烟草公司吉林市公司物流送货车辆(2024年)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省烟草公司吉林市公司,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烟草公司吉林市公司物流送货车辆(2024年)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物流送货车辆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50日内完成。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使用地点:吉林市地区。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7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2.8最高投标限价:4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近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4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3投标人在202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及该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发票复印件。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记录名单,未存在不良行为;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行为。
(3)投标人所参与过的烟草行业的相关招投标活动未有行贿行为,未被烟草行业列入黑名单。
3.6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委托代理人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1日10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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