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邮区中心不干胶标签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选取一家供应商提供不干胶标签类物资,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不干胶标签、不干胶字贴等。
项目名称:广州邮区中心不干胶标签采购项目
项目类别:货物类
项目编号:ZB-2024-007
项目预算:44.00万元/两年(含税)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名中标供应商,拟设最高限价如下:
序号 | 项目 | 最高限价(含税) |
1 | 广州邮区中心不干胶标签采购项目 | 22.00万元/年 |
注:本项目含税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公司投标,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证明),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广东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含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5)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7)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8)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项目(不干胶制品类货物采购)业绩;
9)供应商须获取招标文件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10)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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