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阳市分行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THZB2024-564GCFW
三、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分行机关及南明区支行、云岩区支行、花溪支行、乌当支行、修文县支行、开阳县支行、息烽县支行、清镇市支行提供工作日早、午、晚三餐膳食服务,包括原材料保管、食品加工制作、员工用餐服务、厨房食堂卫生、洗碗、消防、安全、残剩饭菜处理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预算:172.00万元。
4.服务期限:签署总价合同,有效期2年(如采购期限内招标人上级行下发新的采购结果,招标人有权终止现有项目的采购期)。
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成交原则及分配原则:原则上选择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综合排第二的作为备选供应商,当主选供应商不符合需求或退出时,则启用备选供应商。
7.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规范书。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近三年内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4.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投标人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分包。
五、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如下有效的资料:
1.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9月19日 至2024年09月26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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