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东昌府区陈庄街、文苑路、何官屯街、育生南街、隆兴寺支路城市防涝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安全环保物资招标
1.招标条件
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聊城市东昌府区陈庄街、文苑路、何官屯街、育生南街、隆兴寺支路城市防涝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材料(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聊城市东昌府区陈庄街、文苑路、何官屯街、育生南街、隆兴寺支路城市防涝雨污分流改造项目项目经理部,现进行招标。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698号);
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对聊城市东昌府区陈庄街、文苑路、何官屯街、育生南街、隆兴寺支
路城市防涝雨污分流进行改造。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12500m2,水泥混凝土路面15500m2,人行道铺设7500m2,路缘石安装2400m,路基处理12500m3;
排水工程:混凝土雨水管道铺设3575m,HDPE污水管道铺设875m,检查井162座;
照明工程:路灯检查井45座,路灯45盏。
本项目2024年6月6日中标,合同额13752433.36元,工期180天。
3.2招标内容
详细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一。
4.投标人资格要求4.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能力;4.2经营年限2年及以上,能够开具甲方指定增值税专用发票;4.3营业范围要求: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它经营许可;4.4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本生产厂家2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在200万元及以上;4.5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满足项目生产需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国内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国化学集团各分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4.6投标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身份或小规模纳税人身份;4.7环保要求:招标生产设备符合国家及当地环保要求;4.8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的,将视为废标;4.9符合上述条件,经采购人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9月20日10时00分至2024年09月25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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