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五凌电力黔东电厂#1、#2机组及辅网DCS全国产化自主可控改造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黔东电厂#1、#2机组及辅网DCS全国产化自主可控改造项目主要包含#1、#2机组DCS控制系统(含DEH、MEH、ETS、公用、吹灰)、脱硫、水网、灰网、煤
网;集控室、输煤程控室的操作员站、工程师站、集控数字化仪表墙;仿真系统;网络安全;智能化模块等所有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组态、安装、调试
及试验及旧设备拆除;系统软件、技术资料、专用工具、随机备品备件、人员培训及技术服务、设备运输及保险等技术要求中所列示和规定的全部内容。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黔东电厂#1、#2机组及辅网DCS全国产化自主可控改造项目,主要包括软
件和硬件设备的设计、供货、安装、逻辑组态、调试及试验,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拟计划在2025年4月至5月期间完成#2机组DCS系统、机组公用系统及除灰系统;2026年3月至4月期间完成#1机组DCS系统、脱硫;其他辅助
系统利用2025年、2026年机组临停期间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至少具有3个300MW等级及以上发电机组主机全国产化自主可控DCS改造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2021-2023)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2021-2023)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
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
3.6.1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6.2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6.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
一个标段的投标;
(2)国产设备的代理商(采购成套设备或大宗材料除外);
(3)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如为代理商投标,出现多家授权
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9月20日至9月27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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