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中心医院关节镜、微型摆据、手外动力系统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TZ
2.项目名称:通化市中心医院关节镜、微型摆据、手外动力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预算及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元)
1
关节镜
1
支
68000
2
微型摆据
1
台
5000
3
手外动力系统
1
台
210000
合计
283000
5.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合同订立后30天;
6.供货地点:按合同或买卖双方约定时间交付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
(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20日08时30分至2024年9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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