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清能公司下属电站安全风险分级辨识与安全风险报告编制服务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清能公司下属电站安全风险分级辨识与安全风险报告编制服务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盐城市清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清能公司下属电站安全风险分级辨识与安全风险报告编制服务。
2、项目地点:盐城市境内。
3、项目规模:标的额约13万元。
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根据《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针对清能公司下属海上风电(国丰p#206.45MW)、集中式光伏电站(建湖50MW、大丰15MW、响水16MW)、屋顶光伏电站(开发区2.3MW、1.28MW,滨海2.2MW,盐都0.6MW,建湖1.26MW,大丰1.33MW,射阳4.7MW),开展安全风险分级辨识及安全风险报告编制工作,报告应组织专家评审,评审过程中应至少邀请3名江苏省能监办专家库专家参与,报应急管理局备档。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报告编制及备档工作。
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和等级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省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组成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安全评价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项目组成员配备须满足现行相关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投标时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
3、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投标人须是未与国投集团产生过解除合同及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位。
7、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2600.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15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