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废硫酸外委处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废硫酸外委处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石油二厂烷基化车间、硫酸车间产生的废硫酸(HW34类)不超过3900吨,进行无害化处置,具体明细见下表:
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废硫酸(HW34类)处置计划表。
序号
废物代码
产生单位
产生量(吨)
备注
1
HW34(251-014-34)
石油二厂
3900
具体产生量以实际检斤出厂数量为准
子标段划分:∕。
备注:1、上表中预计产生量仅供招标估算费用使用,最终处置量根据实际产生量核算。
投标人可提前对危险废物进行采样分析,确定其主要成分。
2.2服务地点: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
2.3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
2.4服务标准:对废硫酸(HW34类)的处置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环保部门的验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单位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姓名、营业范围等信息截图)
2.具有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书处置范围包含HW34(251-014-34),核准经营规模要满足危险废物招标总量3900吨需求。(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投标方需具有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与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有效的运输协议,车辆为危险废物运输专用车,驾驶人员具有危货运输驾驶资格。(提供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成立晚于2023年1月1日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财务报告,报表中净利润为正或负债合计/资产合计<1)
5.信誉要求:①在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1日未发生政府通报的质量、安全、环保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108:00:00至2024-09-2623:59:59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0-02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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