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分行政府专项债顾问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分行政府专项债顾问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编号:A30H998S24085001/01)
二、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为政府机关部门或事业单位(专项债项目主管单位)提供专项债申报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专项债券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专项债券方案总体评价报告》、《专项债券法律意见书》(即“一案两书”)等,若政府方要求,还应包括《项目实施方案》等其他相关资料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与服务内容。
2.采购有效期:自入围协议签订起3年。
3.入围家数及原则:本次招标采购计划入围8家投标单位,至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或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单位少于3家的,按流标处理。实际入围中标单位数量按照初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数量与拟中标单位数量 2:1 的比例进行推荐。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最高投标限价:
债券资金规模(元) | 服务费限价(元,不含税) |
1亿元(含)以下 | 7.5万元 |
1亿元以上至5亿元(含) | 9.5万元 |
5亿元以上 | 14.5万元 |
注:费用为专项债申报材料的(“一案两书”等)整体费用,不单独支付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供应商除外);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分所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7日,每天上午10时00分至13:30分;下午15:30分至19时00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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