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房屋征收项目拆除工程(非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受北京市石景山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委托,对“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房屋征收项目拆除工程(非宅)”进行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房屋征收项目拆除工程(非宅)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建设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具体位置详见附件)
建设面积:8000平方米。
招标范围: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房屋征收项目拆除工程(非宅)范围内的平房、楼房及建筑物部分之外的构筑物拆除工作。
本项目共分为12个标段进行招标,投标人可选择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为保证项目质量和拟投入人员职业素质,在本项目招标中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若该投标人在多个标段的综合排序中均为第一,则按标段号的自然顺序确定中标(例如,A公司在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的综合排序均为第一名,则其只被允许在第一标段中标,第二标段的推荐中标人根据综合排名依次递补,即第二标段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中标,以此类推)。不允许将标段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必须按所投的标段号和其对应的标段名称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在领取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时必须注明所投标段号和其对应的标段名称,若未按领取招标文件时注明的标段号和其所对应的标段名称进行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投标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五年(2019年9月1日至今)具有拆除工程业绩;
4)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9月21日至2024年09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3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30元,售后不退。
四、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需提供近五年(2019年9月1日至今)拆除工程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承诺书。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等名单加盖公章(查询日期需在领取文件期间内)。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1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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