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刘店镇中心学校餐厅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 招标
招标人
汝阳县刘店镇中心学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XH-2024-0902
2、项目名称:汝阳县刘店镇中心学校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况:刘店一中就餐人数 910 人,刘店二中就餐人数 410 人。2024-2025学年就餐天数161天。餐标每人每天12元。总金额 2550240元。除去人工工资、水电费等,本次食材招标价格暂估1785168元。
5、招标控制价(折扣率报价):本项目采用折扣率进行报价,乙方供应的货物价格以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菜篮子专区)公布的“洛阳市副食品农贸市场价格监测表”上的同类同质的食品当期均价作为招标控制价;未在发改委发布监测表内的食材以当日大张超市同类同质的食品零售价作为招标控制价。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为汝阳县刘店镇中心学校餐厅食材采购项目食材供应,根据学生营养膳食需要,向学生提供安全、营养的食材;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供应商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将不被接受。
(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单位要求;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供货时间: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食材清单,每日上午7点前配送至采购人餐厅。
5、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本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或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
3.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恶性事件、生产事故、重大投诉等安全事故发生的承诺书;(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证件需在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响应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售价: 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10月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须携带: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或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需为本公司员工,报名时需携带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的个人社保证明)
备注:上述所有资料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留复印件1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装订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磋商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磋商将被拒绝。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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