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智能客户服务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JS;
2、项目名称: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智能客户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330000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330000元(人民币)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需求:智能客户服务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7、项目地点: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5年12月31日止(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项目所需的新媒体客服系统、智能文件客服系统、12329热线话务系统、省12329短信平台系统供招标人使用。);
9、招标范围:智能客户服务系统;
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或其他相关质量技术标准;
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2、采购方式:招标;
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财务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依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确认。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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