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红山能源矿业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站及矿井水处理站运维托管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新疆红山能源矿业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站及矿井水处理站运维托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红山能源矿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新疆红山能源矿业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站及矿井水处理站运维托管项目
2.2招标项目概况:矿井水处理系统包括从预沉调节池至回用水池各个处理单元(含污泥脱水间及在线监测)各个处理单元中所有设施、设备,以及电气控制部分等的运行维护管理;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包括从格栅井至生活污水中水池出口各个处理单元(含污泥脱水间、事故池)中所有设施、设备,以及电气控制部分等的运行维护管理,运维方负责矿井水处理系统及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巡查、台账记录、运行监控及维护检修。运营期间满足甲方的质量、安全、环境、能源及职业健康等体系管理要求等,详见技术要求。
2.3招标范围:新疆红山能源矿业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站及矿井水处理站运维托管项目,详见技术要求。
2.4服务周期:2年。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应标准、规范、规程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相关人员具备资格证或操作员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3)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9月1日以来具有日处理量不低于1000m³/d的矿井水处理及日处理量不低于240m³/d的生活污水处理或者类似水处理运营服务承揽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并且近三年企业投标资格未被受限,无不良经营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报告;
3.2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9月23日10时至2024年9月27日19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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