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槐安东路支行新址装修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槐安东路支行新址装修工程项目已由/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槐安东路支行新址装修工程项目。
2)招标内容:对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槐安东路支行新址进行装修,主要包括装修、强电、弱电、给排水等各专业工程内容。
3)项目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215号万达广场F区综合写字楼101、102。
4)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5)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6)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9月1日至今)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对该项目全程负责。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评标时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29日(法定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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