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LM0402012024059
3.项目概述:3.1本项目采购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物品,包括监控摄像头、灭火器、快递手推车等。3.2预算合计35.475万元,其中45个达标站点建设预算9.697万元、105个标准站点建设预算25.778万元,最终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4.招标内容:为保证货物运输配送及安装的及时性,提高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效率,本项目分3包。
第1包:包括快递手推车、货架,本包预算10.875万元。详细内容见下表:
商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小计(元) |
快递手推车 | 150 | 个 | 200 | 30000 |
货架 | 150 | 个 | 525 | 78750 |
合计 | 108750 |
第2包:包括热敏打印机、监控摄像头、灭火器等,本包预算20.1万元。详细内容见下表:
商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小计(元) |
热敏打印机 | 105 | 个 | 300 | 31500 |
监控摄像头 | 150 | 个 | 1000 | 150000 |
灭火器 | 150 | 组 | 100 | 15000 |
应急照明灯 | 150 | 个 | 20 | 3000 |
紧急逃生指示牌 | 150 | 个 | 10 | 1500 |
合计 | 201000 |
第3包:包括牌匾、公示板,本包预算4.5万元。详细内容见下表:
商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小计(元) |
牌匾 | 150 | 套 | 200 | 30000 |
公示板 | 150 | 个 | 100 | 15000 |
合计 | 4500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2)最高限价:第1包:快递手推车最高限价为200元/个;货架最高限价为525元/个。第2包:热敏打印机最高限价为300元/个;监控摄像头最高限价为1000元/个;灭火器最高限价为100元/组;应急照明灯最高限价为20元/个;紧急逃生指示牌最高限价为10元/个。第3包:牌匾最高限价为200元/套;公示板最高限价为100元/个。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营业执照的个体经商户、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5.2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5.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7投标人具备为盘锦市全地区提供商品配送及服务的能力。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请于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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