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下庄镇中心学校公办幼儿园自费餐食材采购项目招标
受祥云县下庄镇中心学校的委托,对祥云县下庄镇中心学校公办幼儿园自费餐食材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祥云县下庄镇中心学校公办幼儿园自费餐食材采购项目。
二、招标采购内容:采购肉类、油类、水果类、米、蔬菜类、干货调料类、水产品类、速冻类、牛奶、蛋类、面、饵丝米线类等食材,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采购内容》。
三、采购预算价:约¥149万元。
四、控制价:肉类、油类、水果类、米优惠下浮不得低于7%,蔬菜类、干货调料类、水产品类、速冻类、牛奶、蛋类、面、饵丝米线类等其他所有食材优惠下浮不得低于3%(本项目填报优惠下浮率,所填报优惠下浮率不得低于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按优惠下浮率“优惠下浮 XX%”进行报价。优惠下浮率不得低于控制价(优惠率)。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入项目人员须具有有效的从业人员健康证。
4、供应商须有实体经营的店面,并提供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明材料和店面实际照片,提供的照片店面名称须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4、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还请提交以下证件审验并提供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
7.1营业执照;
7.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7.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7.4拟派人员健康证;
7.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7.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7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内的新公司无需提供;
7.8提供2021年9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年内的新公司无需提供,免税免缴纳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9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7.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7.11各供应商认为需携带的其他原件。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9日每天08:00~12:00至14:00~18:00(节假日除外)。
九、标书费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交付(¥1000.00元/份,大写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十、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14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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