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喀什能源有限公司喀什华电“两个联营”配套新能源项目输电规划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招标
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264万千瓦风电输电规划报告编制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喀什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哈密巴里坤县三塘湖区域
2.2项目规模:264万千瓦(264万千瓦风电、3座220kV汇集站)(具体以电网接入批复数量为准)。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次招标项目喀什华电“两个联营”配套新能源项目输电规划报告编制服务的实际开工时间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总工期6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264万千瓦风电输电规划报告编制项目(CHDTDZ046/16-QT-38701):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输电规划报告,主要内容包含汇集站布局、汇集站规模、汇集站接入电网方案等,并委托国家电网公司认可的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审单位评审。取得报告的评审批复意见。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64万千瓦风电输电规划报告编制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至少1项输电规划方案编制的合同业绩;(2)至少1项电网规划方案编制的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9-2415:59到2024-09-3017: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