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新城生态休闲公园(一期)(园林工程)(施工)二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昌平区新城生态休闲公园(一期)(园林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已由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昌平发改(审)〔2024〕1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绿化局,工程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工程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昌平区本项目位于昌平区南邵镇,北至昌崔路,南临宜山居小区,西临孟祖河路,东至村级道路,包括南北两个地块,项目占地面积86.4公顷(最终以规划确定的地块钉桩范围为准)。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864000.432平方米
2.3计划投资总额12880.85(万元)
2.4本工程的工期要求416日历天
2.5本工程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庭院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和配套服务建筑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2.6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3具有近年内至少有一个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业绩以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自行录入的业绩等信息为准。)(如需要)
3.4具有近年内至少有一个4000万元及以上(竣工合同价)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业绩须以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公布的业绩信息为准。)
3.5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6申请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8分标段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3.9本项目不预留(预留/不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
3.10其他要求:/
4.信誉要求
申请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其他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2024年09月24日17时00分至2024年09月29日17时00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8日17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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