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投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期票据承销服务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建投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期票据承销服务项目已由 / 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建投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河北建投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建投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不超过60亿元,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偿还借款及补充营运资金等。河北建投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具体申报品种和发行方案。
2.2招标范围:选定两家主承销商,承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政策环境分析;与发行人确定发行方案;尽职调查、撰写申报材料;协调各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文件;与监管机构沟通进行产品注册;分析判断利率走势与发行时机;配合发行人进行产品簿记、销售;提供后续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银行类机构,具备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的资格(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为准)。投标人应为省级(或同级机构)及以上分行机构或总行。
3.1.2业绩要求:2023年至今,参与完成单笔50亿及以上中期票据额度注册工作。需提供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
3.1.3信誉要求: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以及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关联企业参加投标的,将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5至2024-09-30,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业绩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15 09:30。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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