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荆门市分公司本部及城区分公司2024-2026年职工食堂食材物资及配送服务项目
1.2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市分公司本部及城区分公司食堂食材配送采购,主要内容为粮油、鱼肉、蔬菜、调料、日杂、厨具用具等。
1.3采购预算: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211万元/年(含税),每月按实际金额据实结算。
1.4最高限价:投标人在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w.jingmen.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价比三家”价格表中的“均价”基础上进行折扣报价(若最新一期“价比三家”价格表中没有的产品价格按同期周边的大型超市同类货物挂牌价格(询价当天)为基准价进行结算)。折扣设置最高上限95%,超过上限的,该投标无效。本项目采购价格包含投标人全部人工成本、增值税发票税金、利润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属投标人承担的风险。以上限价将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公布。
1.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执行满12个月后,采购人对服务情况进行评估,评估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其服务合同。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湖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或中标/成交后不签订合同的;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2.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在详细评审前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条件和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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