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2024年-2026年驻点营业外包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二、 招标编号:CDWA24Z09002-3
三、 项目概述:
2024年-2026年驻点营业外包服务对象为成都市范围内的政府机关、政务大厅提供身份证、法院、出入境等政务业务的驻点及辅助服务。预计本轮驻点营业外包项目需外包工时50.88万小时。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本项目服务期内结算费用(与采购预算费用一致)到量终止,先到为准。首年服务期限届满时,若供应商年度后评估结果评定为D级,采购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投标人须在近3年(2021年8月1日起至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内至少具备1个公安系统驻点营业服务、法院驻点营业服务、政务中心驻点营业服务、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驻点营业服务等类似政务服务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50万元。(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复印件。如提供框架合同复印件的,则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结算凭证复印件,时间以结算凭证日期为主。原件备查)。
(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六)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并将对应供应商列入四川邮政省分公司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七)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四川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期限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九)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十)本项目禁止涉及邮政企业“小金库”违规供应商参与。
(十一)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十三)投标人须承诺无条件授权及配合招标人对本项目业务人员的监理工作,将本项目中所涉及的服务人员相关信息接入招标人指定监理系统,招标人将对包含但不限于业务人员基础信息、用工合同签订情况、社会保险是否依法缴纳、酬劳发放情况、是否依法纳税等内容进行监理。
(十四)投标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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