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CLF24KF01QY76/ZYXG-JC-2024-01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一、 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香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香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规模:招标内容为中国邮政香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不含滚动研发费用) (含税 人民币 元) | 中标人数量 |
中国邮政香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 2,300,000.00 | 1家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资质要求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三)唯一性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四)信誉要求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五)利害关系回避
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六)联合体、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9月26日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0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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