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知识城支行装修工程项目
三、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中新智慧一街5号(自编号A2栋)101房,面积257.91㎡。本次装修工程主要包括装饰装修、强弱电、给排水等专业的施工工程,具体工作内容以设计方案及相关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为准。
2. 招标内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1家中标人,完成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知识城支行装修工程项目。
3.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详见《用户需求书》内容。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4. 施工工期:60个日历天(从建设单位签发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至取得建设单位签发的验收证明的日期为止)。
四、 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供应商;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关于建设工程企业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项目的负责人须为在该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关于从业人员的执业注册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 116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3) 820号)的要求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为准,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递交给招标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5. 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项目的负责人须持有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投标人拟委派出任本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2 证或C3证),且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为同一人。(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在参加本项目的前3年内,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与招标人无经济纠纷。(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2.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4. 最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5. 最近三年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6. 最近三年投标人无行贿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7. 最近三年投标人无失信联合惩戒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8. 提供《合作供应商廉洁诚信承诺书》和《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原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9.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m 注册的投标人。
2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五、 本项目只支持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9月26日8时30分至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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