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用营运纯电动车电池赁租服务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本项目为武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用营运纯电动车电池赁租服务,车辆共计307台,车辆现有电池所有权不属于招标人,现车辆电池租赁合同已到期,为保证车辆正常运营,特对在用营运车辆电池租赁服务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公交集团在用营运纯电动车电池租赁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
三、项目基本情况
1、最高限价: 765.5145万元/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该报价无效。
2、招标内容:公交集团307台在用营运纯电动车电池租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3、调试期:30日历天内
4、租赁时间:1年(按招标人实际需求,租赁时间最短不低于10个月,最长不超过14 个月)。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2、近三年来(2021年起,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提供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声明)。
3、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声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9月24日12时00分至2024年9月29日12时00分
2、方式:网络获取或邮箱,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报名。
2.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领取。
2.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领取。
2.3项目报名登记表。
如需网络获取或邮寄的,投标人应将上述要求的材料扫描发至邮箱,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3、售价: 500(元)
六、投标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七、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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