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邮政自有车辆干线运输环节驾驶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1.2招标编号:HNYZ-2024-24
1.3采购内容:郑州邮区中心、驻马店、洛阳市分公司及下辖县(市)、区分公司自有车辆干线运输环节驾驶服务业务外包服务。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1.6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需求。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1.8 中标人数量: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备选供应商。当中标人不能履行“业务外包服务”合同时,可以启用备选供应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2投标人须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驾驶人员在项目开展初期需具备A2及以上驾驶证不少于30人,提供驾驶证及劳动合同,并确保服务期内保障人员充足,提供承诺书;
2.5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须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
2.7 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2.8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2.10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3.1.(线上)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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