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投标人须具有外包服务的履约能力,企业运作规范,能够独立承担用工风险,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3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管理团队、稳定的服务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2.5 投标人须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6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
2.7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投标人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8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2.10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1 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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