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站街镇大尖坡风电场项目机场净空航行限高影响咨询评价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SCG-2024-491
项目名称:清镇市站街镇大尖坡风电场项目机场净空航行限高影响咨询评价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78万元;
最高限价:47.78万元;
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00MW,安装20台单机容量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最终机型及单机容量应通过设备招标确定),新建110kV升压站1座。
(2)项目总投资:约62225万元。
(3)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依据贵州省内行政与管理区域范围内所有民用航空净空保护区,传统飞行程序、PBN飞行程序、各类航空器飞行性能,各航空公司各机型一发失效程序、空管运行、电磁有源干扰和无源干扰、机场远期规划等技术要求,开展清镇市站街镇大尖坡风电场项目机场净空航行限高影响咨询评价服务。直至取得本范围内所有民用航空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批复或审查通过的意见为止。
服务期:自采购人提供完整资料之日起45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2024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银行出具的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起(含0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不需交纳社保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供应商须被列入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最新一期《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备案信息公布表》(http://www.caac.gov.cn/index.html),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文件时间(北京时间):请于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08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磋商文件。
2.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获取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贵州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4年10月0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贵州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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