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罗江区人民医院2024年医疗设备采购(第三批)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医疗设备采购(第三批)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4,471,5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生效后的30日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按要求完成全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
采购包2:合同签订生效后的30日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按要求完成全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
采购包3:合同签订生效后的30日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按要求完成全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该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投标人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该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若所投产品属于辐射产品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投标人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3: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该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所投产品为消毒设备的,供应商须提供制造厂家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投标人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4年10月17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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