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about:blank#blocked信达投资有限公司EAST自动化报送系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为信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受信达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2024 年 EAST 自动化报送系统服务项目(采购编号:0733-24163781)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拟进行 EAST 自动化报送系统建设,现拟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 1 名合格的供应商作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与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本项目采购内容:
为实现 EAST 自动化报送,信达投资需立项开发 EAST 自动化报送系统:
一是实现 EAST 数据自动化从上游源系统中抽取、加工、校验、报送,解决
监管要求的报送数据与源系统一致性问题。二是通过数据自动化报送校验,
发现目前业务、财务系统上数据问题,同步实现数据治理工作。三是扩展
上游源系统,集成 EAST 所需报送数据,对无上游业务系统提供数据沉淀、
展示功能。
具体要求及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需求说明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及境外
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有圆满履行合同能力;
3.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没有处于
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社会声誉良好,在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后)政府采购或本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未发生过欺骗、欺诈或
以其他手段谋取中标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和案件
发生,且没有涉及处于诉讼中的重大案件,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
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书或相关截图证明材料)
3.3 供应商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需具有类似行业数
据报送服务项目案例(须提供项目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实质性内容页等,
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本项目为整体方案采购,不接受部分磋商申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申请,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0 月 9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下午 17 时(北
京时间,下同),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资格条件中 3.2 承诺书或证明材料、3.3 要求的案例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扫描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平台服务费每包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磋商时间及地点
6.1 磋商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地点:北京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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