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红会医院南院区锅炉房设备维保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24-09-27

 西安市红会医院南院区锅炉房设备维保项目招标


项目名称:西安市红会医院南院区锅炉房设备维保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1000.00元

采购需求:


南院区锅炉房设备维保,详见磋商文件。



标包1(西安市红会医院南院区锅炉房设备维保项目(三次)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201000.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198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标包1
其他服务

西安市红会医院南院区锅炉房设备维保项目(三次)_标包1

1


西安市红会医院南院区锅炉房设备维保项目

201000.00

198000.00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西安市红会医院南院区锅炉房设备维保项目(三次)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2、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包含锅炉安装、修理、改造)。

3、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7、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0、本项目不接受由西安市红会医院职工投资的企业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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