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市分公司电子城机房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 项目概况:对西安市分公司电子城主楼三楼机房原会议室区域进行装修改造, 改造面积 128㎡,改造内容主要包括铺设静电地板、暖气改造、安装墙面铝扣板、桥架、吊 顶以及墙体拆除等。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具体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市分公司电子城机房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安市分公司电子城机房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应为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施工总承包二级(根据 2021 年施行的新工程资质审核标准核发)(原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仍适用)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 资质,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js.shaanxi.gov.cn/) 可查询;
3.6 投标人须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 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 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7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1)
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3) 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 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 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6)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7)被“信用中国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8)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8 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多名供应商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身份 证号、电话、邮箱等, 如出现以上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如认定 为串通投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9 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终端设备投标,如发现投标终端设备的网卡 信息/MAC 地址、CPU 信息/CPUID 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否决。
3.10 不接受被列入陕西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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