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广州智慧药房智能中药煎制系统(第二次)招标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就康美广州智慧药房智能中药煎制系统(第二次)(招
标编号:0692-2420Z2066653)进行招标。欢迎有能力提供合格货物及服务的
潜在投标
人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投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康美广州智慧药房智能中药煎制系统(第二次);
1.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3 最高限价:10,000,000.00 元;
1.4 交货期: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单位立即派人到现场对接,并开始进行图纸
细化设
计等前期工作,7个日历天内提供设备点位图及设备高度等外形尺寸;合同签订
后45个日
历天内交货。
1.5 交货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1.6 招标内容:康美广州智慧药房智能中药煎制系统(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
二部
分“用户需求书”)。
合格投标人条件
2.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
人或者
其它组织;
2.2 投标人必须具有设备现场安装、调试、维修能力,具有完成本次招标合同
、为本次
招标货物提供长期售后服务和长期提供备品备件的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2.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
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1
企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安
黑名单(https://zwfw.
mem.gov.cn/zwthlw/pages/hlwmh/yyfw/qyaqscxycx/qya
ndex.htm1)(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
相关失信记
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4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
存在骗取
中标的情形(提供资格声明函);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招标项目投标;
2.6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3.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25日17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8日17时
00
分期间。
3.3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9时 30分。
4.2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9时 30 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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