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根据需求部门提交的舟邮分采〔2024〕78号 采购需求,本项目需采购舟山市分公司监控中心值守外包服务;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1)共计1个合同包,1个品类,预估总采购额 43.2万元;合同包确定1-2名中标人,如2名中标人则其中一家为项目实施供应商,另一家为项目备用供应商。
合同包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报价要求(万元/年) | 服务期限 | 备注 |
合同包1 | 1-1 |
舟山市分公司监控中心值守外包服务 | 1监控中心夜间值守,投标人须保证在服务时间内每个岗位必须双人配备到位;服务时间17:00-08:30.供应商须保证服务时间内监控值守岗位相应人员配备到位。 2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见附件(2) | ≤43.2 | 1年(可续签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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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地址:舟山市定海区解放东路218号。
(3)报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所投标合同包的税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4)具体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5)服务期限1年,期满后如双方合作良好,且均无异议的,可续签一年。
(6)需求部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须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三、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四、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七、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投标;
八、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9月27日9:00:00至2024年10月11日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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