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4-2026年淮安市分公司洪泽区快递包裹揽收业务外包项目
2、招标编号:0675-240JOC005455
3、项目概述:本次采购内容为淮安洪泽区境内(含城区、乡镇范围)出口快递包裹揽收,外包公司自备揽收设备(PDA、蓝牙电子秤)、揽运车辆等必备工具,合理安排揽收线路,多频次揽收邮件,并将现场PDA揽收成功的邮件运输至指定邮件处理中心或集包中心;对需集中收寄揽收的邮件需按照采购方要求送交至一体机集中收寄点。按照时间节点、规格质量、邮件安全验视等各项要求,做好邮件的揽收、路向粗分装车、邮件盘驳运输、送交及退件等工作。预计本项目22个月揽收业务量约2057万件(该业务量为预估业务量,按照实际发生业务量结算费用),其中一体机揽收占比约90%,PDA揽收占比约10%。
4、招标内容:淮安洪泽区境内(含城区、乡镇范围)出口快递包裹揽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按照综合折扣报价,综合折扣不高于100%,中标供应商所报折扣乘各业务量区间最高限价即为各业务量区间结算单价,各业务量区间最高限价具体如下:
环节 | 业务量区间 | 最高限价(含税,元/件) |
揽收环节 | 区间1 | 月日均业务量≦2.8万 | 0.1341 |
区间2 | 2.8<月日均业务量≦6万 | 0.1236 |
区间3 | 6万<月日均业务量 | 0.1175 |
注:按月结算,采用超额累进方式结算,乙方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投标人在中标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在本项目服务合同生效前在中标地区设立服务场所。
- 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
-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提供相关资料或承诺加盖公章)
-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承诺能够自行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 投标人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必须能体现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数量页、合同金额页和签章页复印件等清晰的证明文件;同时提供对应项目结算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原件备查,并提供合同甲方联系人,以供备查。发现提供的材料造假将按照供应商负面清单处理)。
-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 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
-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分包。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获取时间:2024年9月27日09:00至2024年10月10日17:00(北京时间)。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不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
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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