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发长春控制科技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外包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24-09-27

 

一、招标条件

本物业服务外包,招标人为中国航发长春控制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物业服务外包

2.2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天威路567号中国航发长春控制科技有限公司内

2.3项目概况和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服务内容包括:厂区内秩序服务、保洁服务(办公楼、道路、厂房、食堂等)、绿化服务(树木、耕地、应季花卉、草坪修剪等)及冬季清雪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4服务周期:合同签字生效后36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合格的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凡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到2021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提供下列承诺书(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订入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自拟):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服务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

5)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

6)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名单内禁入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没有担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8)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单位具备食堂厨余垃圾处理相应资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7日9:002024年10月11日16: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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