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2024年度-2027年度营业网点灯箱工程入围。
2.2、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选定2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2024年度-2027年度营业网点灯箱工程服务。
注:具体技术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含税2000元/平方米,超过此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5、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
2.6、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3.1、对企业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①如投标人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②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③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须由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履约行为承担责任,且其隶属法人应当满足所有资格条件。
3.1.2投标人须承诺能够提供满足招标人要求且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1.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异常经营名录】。若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则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时间节点后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3.1.6投标人从2021年1月1日至今须具备室外灯箱(门头牌匾)类似项目业绩。
注: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扫描件等作为证明材料。其中证明应体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具体规模、签字页等关键内容。
3.2、其他资格要求:
3.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3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4投标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银行集中采购相关规定(提供承诺函)。
3.2.5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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