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司国能辽宁热力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处置服务(1年)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国能辽宁热力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处置服务(1年)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能辽宁热力有限公司始建于1958年,目前建有8台燃煤锅炉,3台汽轮机组,总装机容量110MW。二期工程两台25MW背压汽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配装两台220t/h蒸汽立式旋风锅炉。4台116MW循环流化床高温热水炉运行产生炉渣;除尘产生的灰以及脱硫产生的脱硫排放物。为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需要及时的清理外运。
招标范围:国能辽宁热力有限公司生产中产生的粉煤灰、炉渣(黑炉渣)以及镁法脱硫终产物、不合格石膏装卸运输处置、事故放渣、卫生监督及其它生产配合工作均列入本约定工作范围。
工作期限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具体参数、数量:煤粉燃烧产生的粉煤灰预估7万吨/年、炉渣预估0.99万吨/年、黑炉渣预估4万吨/年、镁法脱硫终产物0.01万吨/年,总计12万吨/年。以实际发生重量为准。)
对于处置总量,招标方要求投标方确保粉煤灰、炉渣、不合格石膏、镁法脱硫产物100%合规处置,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出具合规处置报告。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粉煤灰处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副产品处置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28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14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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