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健康信息化平台服务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24-09-29

 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健康信息化平台服务项目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969.03万元(含税)。

1.2招标内容:健康信息化平台服务采购,采购软件平台及集成服务。详细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包,允许投标人参与所有标包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成为一个标段的中标人。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标包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标包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估算金额(万元/含税)

服务期/交货期


1

标包一

软件开发

248.3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软件平台建设


2

标包二

集成服务

720.71

集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测、集成等服务内容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

(1)标包一:≤248.32万元(含税)。

(2)标包二:≤720.71万元(含税)。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招标方式:招标(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业绩要求

2.1.2.1标包一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自2022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下达日期为准)至本项目招标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医共体软件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1.2.2标包二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自2022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下达日期为准)至本项目招标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医共体集成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1.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第三方审计报表的首页及审计公司签章页)。

2.1.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2.1.5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函,授权函须同时加盖代理商和制造商的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1.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9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投标,同时若中选则取消中标资格。

2.1.10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3)【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4)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8日1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0日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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