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供水水质提升项目官庄施工10标、施工11标、施工12标、施工13标、施工14标、施工15标、施工16标、监理3标二次招标-施工16标招标
1.招标条件
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供水水质提升项目(一批次)-官庄施工10标、施工11标、施工12标、施工13标、施工14标、施工15标、施工16标、监理3标工程已经以“”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济南市章丘区金浩水务有限公司,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招标内容: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供水水质提升项目(一批次)-官庄施工10标、施工11标、施工12标、施工13标、施工14标、施工15标、施工16标、监理3标。招标范围: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供水水质提升项目(一批次)-官庄石匣村、中白秋村、下白秋村、上白秋村、西周峪村、三台村、三角湾村、小辛庄村、冯张宅村、渔湾村等10个村水质提升工程施工标、监理标。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分为
施工16标标段:
标段名称:施工16标
标段内容: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水工建筑物工程。
资格审查项:
3.规模
小型
4.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非财政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施工标: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5.2①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③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自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表,企业成立年限不足3年的,则提供从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5.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兼投兼中。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其他说明:一、济南市章丘区城乡供水水质提升项目(一批次)-官庄施工10标、施工11标、施工12标、施工13标、施工14标、施工15标、施工16标、监理3标已经济南市章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章行审投资{2023}25号、章行审投资{2024}8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济南市章丘区金浩水务有限公司,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二、施工资格审查项: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0、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12、网站信用截图。13、近三年财务状况表。14、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信用信息。
7.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2日前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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