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港航国际物流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

发布时间:2024-09-29

 福州港航国际物流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

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港航国际物流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3]A06032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福港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福港置业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州港航国际物流中心项目

2.2招标项目名称:福州港航国际物流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福清市江阴镇新江公路与港区大道交叉口东北侧。

2.4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为33671.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708.53万元。

2.5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福州港航国际物流中心项目拟建设内一栋高层建筑,主楼高度为99.9m,地下一层,地上25层,以及两栋裙楼。项目总用地面积16666m2,总建筑面积53449.7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983.89m2,其中,办公建筑面积27233.16m2,旅馆建筑面积11056.03m2,商业建筑面积1459.33m2;不计容建筑面积13465.89m2,机动车停车位414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021辆,容积率2.4,建筑密度约22.04%,绿地率29.39%。

实际建设内容和规模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具体项目实施进度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招标人有权调整本项目建设规模和进度,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2.6工期:计划工期2年。

2.7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之日止。

2.8招标范围:

(1)工程项目管理:协助招标人进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报建、报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和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决)算、移交至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统筹管理。包括在项目前期阶段收集或编制前期报批报建类所需的材料和文本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等取得相应的批文;推进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勘察、设计管理,招标管理,设备材料方案及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及各类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各类档案移交委托人、缺陷责任期满和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等工作。

(2)工程设计咨询:对设计过程的设计内容提供咨询服务,提出合理化建议、优化设计内容等服务。

(3)工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等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档案移交等。

(4)造价咨询:施工图预算审核。

(5)其它咨询:包括勘察报告和施工图审查,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和招标人要求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监理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1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专业咨询负责人其中一个岗位,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2)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②设计咨询负责人:1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③工程监理负责人:1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3家;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工程监理的单位为牵头人,且牵头人应承担项目管理任务;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5.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3.6.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企业法人及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2)投标人均非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投标人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不存在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等,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款的规定。

(4)投标人不得出现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控股管理关系或参股关系或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情形。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9日下午15时00分,至2024年10月11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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