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农村基地物流综合服务站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LZB-2024-1056
3、项目概述:采购全市129处服务站9类设备,即灭火器、安全出口、应急灯、货架、手推车、热敏打印机、摄像头、牌匾、公示板。
4、招标内容:
包号 | 采购项目 | 最高限价 | 采购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履约地点 |
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农村基地物流综合服务站设备采购项目 | 172941元 | 1家 | 172941元 | 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最高限价:172941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本项目若首次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若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后有效供应商数量仍不足3家,为2家时转为竞争性谈判,评审方法不变,为1家时转为单一来源谈判,如现场转变采购方式的,需经所有递交文件供应商书面同意。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该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取消评审资格。报价方式为:全部设备总价款(数量*单价)。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请于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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