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鼓楼区2024年1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招标
招标编号:KFYH-2024-09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
一、招标条件
本开封市鼓楼区2024年1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000万元,招标人为开封市鼓楼区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开封市鼓楼区2024年1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开封市鼓楼区2024年1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0)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3.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 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
3.3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是本单位在职 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24年6月1日以来,新聘用员工不足三个月的 从聘用之日算起)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2)拟派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委派):需 具备相关专业(水利、农林)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24年6月1日以来,新聘用员工不足三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的社会保 险证明材料。
(3)拟派采购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采购工作的单位委派):须 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24年6月1日以来,新聘用员工 不足三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4)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委派):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取 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是本单位在职人 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24年6月1日以来,新聘用员工不足三个月的从 聘用之日算起)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注: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相互兼任。
3.4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完整的2021年度、 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 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需提供企业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 头人提供即可)。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本项目投资不低于450万元,用于本项目的实施建设工作。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本项目查询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和“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做无效标处理(查 询对象为投标人,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在 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
3.5.2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 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施工 负责人(项目经理)),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行贿行为的,做无效标处理(投标 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 需提供)。
3.6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 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若为联 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 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 或投资人信息截图附投标文件中)(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4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 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指定牵头人,牵头人须为主投资人,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 责任,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 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争议解决等内容,承诺联合体各成员就本项目承担连 带法律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 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30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22日09时2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开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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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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