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国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投智能制造项目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2024-09-30

 宿迁国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投智能制造项目施工招标
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路南侧、重庆路西侧,东至空地,西至规划科兴路、东沙河绿化带,南至徐圩村,北至空地。

1.2工程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32942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87100平方米,共计16栋标准厂房,同步建设消控室、开闭所、消防、水电等附属配套工程(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总投资约2.2亿元。

1.3工期:2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年10月30日-2025年7月18日。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除外)的10%作为预付款(承包人须提供等额担保,担保方式双方协商确定);合同内所有单体建筑工程完成±0.00后付已完成±0.00以下部分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完成工程量的50%(以跟踪审计单位出具的进度款工程量审核意见单为准),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含质监、消防等专项验收,需取得相应验收意见或证明)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结算价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两年)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国投智能制造项目(南区)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两阶段),其中技术标部分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第一阶段:

技术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17分)、商务标评审:业绩(2分)

第二阶段(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78分):方法五:ABC合成法。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若按上述办法仍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所有评标价。下浮系数K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取值范围为6%、7%、8%、9%、10%、11%、12%;K、△值在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本项目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说明:1、评标价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为0.5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3、有效投标文件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4、评标结束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5、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总价合理性分:3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5.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8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30日09:00至2024年10月12日18:00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3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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