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维护材料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路灯维护材料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路灯维护材料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完成2024年路灯维护材料的供货及安装,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3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
2.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范及要求且必须为全新未使用产品。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违法、违约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注: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则可以提供成立至今已有的其它能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资料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1月至今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5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责令停业阶段或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提供情况说明或承诺书)。
3.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后递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7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得将该项目分包、转包给其它任何公司(包括子公司)【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提供相关承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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