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航江苏分公司古镇口两用配套码头项目抛石船2租赁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古镇口核心区两用配套码头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抛石船(船机设备名称)租赁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古镇口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距离青岛港约22海里,距离灵山岛约6海里,地理坐标35°47′54″N,120°02′28″E,工期2年,租赁抛石船要求沿海及以上航区、每只锚不小于5T,具备四锚定位、船长不少于65m、船宽不少于14m、船舶需配备PC360挖机一台与持有效证件的操作手,出厂年限3年内,操作手配备满足24小时作业、甲板前需有跳板,跳板宽5-6m、作业区吃水6-7m,甲板需有围挡,船舶建造年限不超过20年。(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租赁招标船机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序号
项目
说明
1
船机设备名称
抛石船
2
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件
3
计划交船期
暂定2024年10月15日
具体租期以招标人项目部通知为准。
4
工作内容
基床抛石、箱内、箱外回填、预制块、小型预制构件、钢筋模板材料运输及甲方指定的工作
5
使用地点
青岛市黄岛区古镇口码头项目及甲方指定地点
6
船机设备数量
抛石船1艘
7
设备能力
沿海及以上航区、每只锚不小于5T,具备四锚定位、船长不少于65m、船宽不少于14m、船舶需配备PC360挖机一台与持有效证件的操作手,出厂年限3年内,操作手配备满足24小时作业、甲板前需有跳板,跳板宽5-6m、作业区吃水6-7m,甲板需有围挡,船舶建造年限不超过20年。
8
人员要求
船员需持证上岗,满足海事配员要求,船员具备所持证书相对应岗位的操作能力
9
租赁方式
按月计量的方式进行租赁
10
租赁起止时间
暂定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14日
具体租期以招标人项目部通知为准。
11
供油方式
甲供
12
维修保养
乙方负责维护保养
13
其它要求
1、配合承租方安装燃油监控系统,提供电源及安装位置,并保证该设备的日常运行,如发生人为损坏需要照价赔偿。
2、承租方在船上安装船载北斗系统,出租方提供安装位置和电源并保证该设备正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损坏要照价赔偿,船舶退租前由承租方拆除该设备。承租方每艘船每月收取2000元的设备使用费并在船租计量时扣除该费用,该费用包含在租赁报价中。(零租及航次运输除外)
3、船舶应持有有效船舶证书和文书,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救生、消防、通信以及防污染等设备设施并保障处于良好可用状态。
4、严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重点跟踪船舶进场。
5、船舶厨房应使用安全电灶,严禁使用厨用液化石油气的船舶进场施工。
6、违反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船舶租赁资质及船舶租赁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包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6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7投标人为船舶出租单位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船舶国籍证书中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保持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6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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