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杏花营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汴金财招标采购-2024-2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开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杏花营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0万元,招标人为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杏花营镇卫生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杏花营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杏花营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器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7)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
p://www.ccgp.gov.cn /)】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30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21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网络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时20分
递交方式:电子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时20分
开标地点:开封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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